(备注: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因公出访持因公证件;三个月以上的因公出访持因私证件)
序号 | 步骤 | 具体要求 |
1 | 网上填写教职工因公出国申请 | 登录校园信息门户网,进入服务大厅“合作交流”、点击“教职工因公出国申请”,填写完毕后提交申请。 (备注:学生出国填写纸质版“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申请表”。下载见附件) |
2 | 因公出国(境)信息公示 | 写明日程安排(出访时间、抵离出发城市、到访城市、上、下午公务活动内容等;出访30天内都需填写上、下午活动内容;一个月以上的必须提供每周简要公务活动计划)。此表将在校园信息门户网公示五个工作日。下载见附件。 (备注:步骤1审批流程完毕后方可进行本步骤) |
3 | 准备报批所需材料 | (1)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下载见附件。 (2)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下载见附件。 (3)合格有效的邀请函及汉语译文(汉语译文含须含邀请单位信息)。 (4)团组成员近两年出访情况登记表;下载见附件。 (5)请示文:按照模板填写;下载见附件。 以上材料提交电子版 |
4 | 向省外办报文 | (1)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由国际处(港澳台办,以下简称国际处)向省外办报文申请审批; (2)省外办审批通过后出具“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3)省外办审批结果由国际处通知申请人。 |
5 | 申办因公护照(通行证) (办理地点: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南京市西康路15号。) | 申办因公护照(通行证)所需材料: (1)出国或赴港澳任务批件原件; (3)合格有效的邀请函复印件; (4)出国请示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张); (6)两张二寸、正面、免冠、素背景、服装整齐的软光纸近期照片(带20位编码); |
6 | 申办因公签证 (办理地点: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南京市西康路15号。) | 国际处通知申请人因公护照(通行证)办理结果并告知相应国家(地区)因公签证要求;国际处将申请人准备的签证材料电子版上传系统,纸质版寄送至省外办申办因公签证。 (备注:赴港澳地区申请人在申办完因公通行证之后无需再申办签注) |
7 | 回国后手续 | 回国后两周内将因公护照(通行证)、出访报告(下载见附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信息反馈表(下载见附件)及时上交至国际处,国际处将在部门网站公示后报省外办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