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江苏师范大学涉外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对外方针、政策,制订实施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规划与政策,协调管理全校国际合作与交流相关外事活动,处理港澳台事务和中外人文交流等事务。
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和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对外方针、政策;
2.制订并实施国际化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管理规定;
3.开拓和维护与境外知名高校友好伙伴关系,负责审核及管理各类涉外合作交流协议;
4.拓展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国际科研平台建设;
5.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国际化课程建设的归口管理;
6.拓展加入中外各类高校联盟和中外高校合作群,推进中外人文交流与合作;
7.协调全校国际合作与交流相关活动,为教学、科研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
8.报批国际学术会议、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
9.协助相关部门聘用境外高端人才,办理境外专家(教师)来华工作各类手续,为境外专家(教师)做好服务;
10.制定学校公务出访计划并组织校级团组出访活动;
11.办理教职工因公出访手续并做好外事纪律、涉外礼仪、安全保障等行前教育,管理因公护照(通行证)等;
12.统筹协调做好国际学生管理、学生出国留学及各类留学项目申报等相关工作;
13.拓展港澳台交流项目,处理港澳台相关事务;
14.统筹管理孔子学院相关活动和事务;
15.做好对外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