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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30浏览:918设置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选派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启动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的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

1)申报方式

“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方式,申报主体为单位,由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

2)有关项目制选派模式的具体要求

各单位可结合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

(3)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对执行未满三年的项目,各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年度总结应包括项目执行期间每年人员派出情况(如未执行或执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计划等。

   如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执行情况不佳将终止项目执行。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三、选拔对象

1)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

2)按需选派有关高校和单位,特别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3)根据实际需要支持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出国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

4)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四、资助办法 

 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五、申请条件

  1.人选基本条件       

(1)须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类别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应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2)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3)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相关单位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内高校在职教师。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毕业离校的学生除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已获国内用人单位录用。

(5)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提交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6)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六、选拔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将根据项目总体要求,结合申请单位和个人实际,制定具体选拔办法,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各单位须于1211日前将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1)、本单位与国外单位签署的实质性合作协议中/外文版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静远楼2015室),并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申报项目表(附件2)、协议中/外文扫描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wudan0720@jsnu.edu.cn;国家留学基金委于次年2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资助项目。

(2)项目获批后(包含获批资助项目的渠道和个人渠道),申请人于2023年3月10-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学术发展潜力等方面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材料和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发至邮箱wudan0720@jsnu.edu.cn。

(3)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后统一录取,录取结果将于2024年6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七、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及时将信息周知本院师生。

(2)请申请人务必注意各项目的申报时间节点(以本通知时间为准),提前提出个人申请,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3)填报材料要求准确真实。

联系人:吴眈,电话:0516-83656265(56265)


附件1: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项目列表.xlsx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