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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03浏览:502设置

各有关单位、学院及个人:

为进一步推动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语言文化交流合作,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以下简称总部)组织开展“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为做好本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总部围绕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中的相关问题,编制了《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2018年度课题指南》(简称《课题指南》)(附件一)。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选题的研究范围和方向设计具体题目申报。

2.课题申报工作按照《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二)执行。

3.本年度拟设课题项目共28项,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等4类。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课题。

4.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采用公开申报和专家评审方式;委托项目由总部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委托专家团队实施。

5.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2)申请人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其中,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丰富的相关教学、科研、管理经历。

4)申请人应组成课题组申报。申请人同年度作为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总部课题项目的申请。

5)具有孔子学院和汉语国际教育相关工作经历的申请人优先考虑申报、立项。

6)符合《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二)中的其他相关要求。

6.鼓励汉语国际推广基地优先组织课题申报。鼓励根据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相关领域研究人员加入课题组开展合作研究。

7.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三),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8.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总部官网(http://www.hanban.org)下载。纸质申请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电子版。

9.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18914日截止,过期报送一律不予受理。

10.获得立项的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将在总部官网上予以公布。

 请各位申请人于0914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国际合作交流处外事管理科(静远楼2015室),电子版发送至wudan0720@jsnu.edu.cn

联系人:吴眈,电话:83500045

  

附件一: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2018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二: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doc

附件三: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