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2-2023年度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0-18  浏览次数: 10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瑞士联邦共和国内政部关于高等教育合作的备忘录》,瑞方每年向中方年轻学者和研究人员提供联邦政府奖学金名额,资助其在瑞士进行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不限,重点支持医药化工、医疗技术、生物技术、环境保护以及信息和通信技术专业学科。

2.选派类别及留学、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留学/资助期限为 12 个月。

3.选派规模

不超过 25 人/年

4.有关项目具体介绍、申请材料要求、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

二、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8日(我校申报人以此时间为准)登录http://apply.csc.edu.cn进行线上申请。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瑞士政府提供的奖学金。访问学者奖学金资助标准为 1920 瑞士法郎/人/月;博士后奖学金资助标准为 3500 瑞士法郎/人/月,并提供健康保险、一次性安家费、公共交通年票等。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奖学金生活费补贴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 18 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6.获得瑞方导师邀请信;重点资助青年学者、研究人员及年轻医生。

7.访问学者类申请人应于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应有 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类申请人应于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博士毕业时间应在 2018 年12月31日以后。

8.语言要求:申请人与导师协商,语言水平获得导师认可即可,须在邀请信中注明。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 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 2 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六、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于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8日(我校申报人请以此时间为准)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准备需要的书面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瑞士互换奖学金”。

3.申请受理方式

我校申请人的受理单位为江苏省教育厅。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提供推荐意见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mazb@jsnu.edu.cn),并于2021年11月8日上午下班前将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交静远楼国际合作交流处9#2015室。

七、审核、录取办法

最终评审结果以瑞方通知为准,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2年6月份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八、相关要求

1.相关学院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动员教师积极申报。

2.个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批准。

3.申请人务必注意各项目的申报时间节点,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4.填报材料要求准确真实。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志波    电话:0516-83656263(56263)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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