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举办国际会议的程序
1、 凡申请举办国际学术会议,一般应在一年前由所在学院领导认真研究后报送申请至国际交流处,经科技处审核会签报分管校长审批后,由国际交流处拟文上报。|
2、 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的必要性以及所具备的条件;
2) 会议的主要议题和组委会的主要成员;
3) 举办会议的时间、地点、规模(中、外学者人数);
4) 提供拟邀请的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代表的名单、职务、职称、单位及通信地址;
5) 如会议需要安排专业性质的考察,要写清楚线路并说明专业考察的范围及地区;
6) 会议经费预算及其来源,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 待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下文后,承办单位方应积极开展各项筹备工作。
4、 确定正式邀请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海外代表名单后,承办单位应在会前2个月报送国际交流处,由国际交流处统一向上级主管部门申办其来华签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