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因公赴台申请手续繁琐且批复所需时间较长,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申请人原则上应提前三个月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申请材料:
一.向省台办报请示文,所需材料如下:
(1)台方发的正式邀请函副本
(2)赴台人员行程表
(3)赴台人员名单.doc(5份)
(4)台方简介
(5)台方承诺书
(6)台方提供的入台证副本
(7)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doc(四份原件)
二.拿到省台办批件后,申请人持台办批复文件到徐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三.回校后,请及时按照《江苏师范大学出国(境)人员证件管理及成果汇报规定》递交证件及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