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国际会议的注意事项
1.会议所需经费主要由承办单位自筹解决,需要学校资助的,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经费使用应有专人负责,会议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财务决算。
2.对国际组织要求在我国举办学术会议,需区别情况对待:如我国是该组织的成员国,应尽会员国义务,可考虑同意在我国举办;对我未参加的国际组织要求在我国举办会议,应认真研究利弊,慎重对待。
3. 原则上不邀请未建交国家人员出席会议。如有特殊需要,须事先通过国际交流处报江苏省外办审批。
4. 原则上不邀请外国记者和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参加会议,如需要,则须专案报批。
5. 一般不承诺外国代表的会后旅游事宜。如代表提出要求,可与有关旅行社联系安排。
6. 确定会议议题、准备会议材料、国内代表发言以及会议期间安排的参观考察活动,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7. 一切涉外事宜,均应事先与国际交流处沟通,以便及时请示报告,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