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校内选拔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05  浏览次数: 17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近日已启动实施2023 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现将创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创新项目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实施。我校为特色高校专项项目单位,每年可新申报项目1项。

申报项目应反映项目单位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单位的特色学科优势,代表单位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能够对国内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应体现服务行业发展、学校事业发展,围绕学科建设、培养模式创新;应具有创新的特点特征和明确的问题导向;应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申报项目和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且有一定的前期合作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禁用框架合作协议或教授间个人协议进行申报;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

二、项目选派类别和资助内容

创新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项目单位可结合各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和访问学者。

创新项目资助经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

三、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1.申报单位具体按照《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2)和《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项目申报)》(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4)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并于2022 925日前将创新项目申请书交于国际合作交流处。

2. 20229月底前,国际处将组织校内项目遴选,统筹研究确定2023年度申报项目。

3. 2022101日至17日期间,国际处组织申报单位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项目申报。网申入口为 https://sa.csc.edu.cn(账号及密码由国际处统一提供)

4.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2023 1月底前公布结果。

5.更多信息详见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联系人:陈扬、吴眈,电话:56265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295


附件:创新项目申请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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