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1-20  浏览次数: 11

校内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受教育部委托,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0个月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

具体留学期限以俄方录取结果为准。

二、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三、选派计划

1.访问学者: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先支持在职教师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1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先支持作为师资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在职教师。重点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711日以后出生)。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单位至多可推荐3名本科为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申请人;其他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推荐名额不限。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711日以后出生)。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开设俄语专业院校,每校至多可推荐3人(合计可推荐名额),专业同年级排名 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年龄不超过35岁(198711日以后出生)。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 

四、申请办法及时间

1.申请人提出申请,学院同意,学校批准。

2.202326-16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2023216日前将赴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信息表电子版(附件2)和《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意见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mazb@jsnu.edu.cn),《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和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静远楼)2015室。请提前电话联系。

4.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受理单位为“江苏省教育厅”,其它详细项目信息及要求,请查看附件1和附件3

5.申请人在202326日至36日间需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及时将信息周知本院师生。

2.请申请人务必注意各项目的申报时间节点(以本通知时间为准),提前提出个人申请,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3.填报材料要求准确真实。

4.请各学院在210日之前将申报人员名单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马志波            电话:0516-8365626356263


附件1:关于2023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通知.pdf

附件2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仅须提交EXCEL版).xlsx

附件3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简章及附件.rar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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