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
文章作者:
国际合作交流处
发布时间:
2015-01-15
浏览次数:
298
我校聘请的长期外籍教师按照合同内容,可以提供免费住房、报销单程或往返国际机票,享受医疗保险,并由财务处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待遇如下:
课时 | 待遇 | 资质要求 | |
外教 | 16-20课时/周 | 月工资5000至6500元,免费住房,往返国际机票 | 学士学位以上学历,有TEFL或TESOL证书 |
如外教工作量超出合同规定的时间,院系可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书面提出超课时费请示,得到批准后持请示到财务处领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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